藥物能夠治病,也可以致病。有些藥物就能使人體過敏、中毒及機體代謝紊亂,從而造成關節疼痛、發炎。
現將能導致關節疾病的藥物簡介如下:
能引起痛風性關節炎的藥物
利尿藥,雙氫克尿塞、速尿、利尿酸鈉、氯噻酮、醋氮酰胺;抗風濕藥,阿司匹林、保泰松;抗生素,青霉素、紅霉素、氯霉素;抗癆藥,異煙肼、吡嗪酰胺;降血脂藥,安妥明、煙酸;其他如胰島素、左旋多巴、腎上腺素等,這些藥物在治療相應的疾病中常常具有獨特的作用,起到“藥到病除”的作用,但它們可以影響尿酸從腎臟中排泄,而使血中尿酸的含量升高,有可能在組織中出現尿酸鹽結晶。如果尿酸鹽結晶沉積于關節中,則可誘發痛風性關節炎,出現拇指關節、指、腕、踝、膝等關節紅腫、疼痛等。
在服用抗凝血藥物時,少數病人會出現關節出血,從而使關節腫脹。
能引起化膿性關節炎的藥物
腎上腺皮質激素如強的松、地塞米松等,當大劑量或較長時間應用后,會引起骨質疏松或骨的無菌性壞死而出現關節痛。更有甚者,還能明顯降低機體抵抗力而誘發化膿性關節炎。如反復在局部關節腔內注射確炎舒松等,可以直接損害關節的滑膜而引起關節炎,或者因注射時消毒不夠嚴密而出現化膿性關節炎。
能引起過敏性關節炎的藥物
青霉素的最大特點是會引起多種過敏反應,出現皮疹、嗜酸性細胞增高,直至發生嚴重威脅病人生命的過敏性休克。在這一系列過敏反應中,就有關節疼痛的表現,少數病人還有關節腫脹和輕度積液。其他藥物引起過敏時,也可以出現關節疼痛。藥物所引起的這些過敏性關節痛和關節炎,在停用這些藥物時即能消失。
破傷風抗毒素、白喉抗毒素、狂犬病血清、白喉、傷寒疫苗等均為異體蛋白,能成為抗原物質而引起過敏反應,發生血清病而出現關節痛、肌肉痛、發熱、蕁麻疹等。關節痛多數發生在用藥后1~4天,常持續1周而消失。就是被某些人誤認為是補藥的丙種球蛋白和胎盤球蛋白,注射后也可能出現過敏性關節痛。
能引起兒童關節病的藥物
氟哌酸、氟嗪酸、環丙氟哌酸等喹酮類藥物,因具有殺菌快,口服吸收好的特點,備受青睞。但也有一些副作用,不但能影響兒童軟骨發育,使兒童生長受到抑制,而且能發生關節病。據國外有關資料顯示,這類藥物也使少數成人出現關節病。
能引起類似紅斑狼瘡的藥物
有些病人在應用抗心律失常藥普魯卡因酰胺、心得靜,抗高血壓藥利血平,甲基多巴,抗癆藥異煙肼、抗生素青霉素、鏈霉素、四環素、灰黃霉素以及碘胺藥、保泰松等藥物后2周到6周內,可出現類似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異常情況,如關節痛、發熱、皮疹、疲乏、心包炎、血沉增快,抗結核抗體陽性、類風濕因子陽性和血小板減少、貧血,有時甚至能找到狼瘡細胞等。停用以上藥物,癥狀即能迅速好轉,但抗結核抗體、類風濕因子等陽性可持續數日至數年。
藥物引起的關節痛和關節炎,預后一般較好,但不可掉以輕心,應該防患于未然。在用藥過程中,要密切地觀察,一旦出現關節腫痛等情況,應懷疑可能是藥物所致。一旦證實,應當機立斷,減量或停用或改用其他藥物。一般癥狀和體征能夠自行消失,不留后遺癥。若關節腫痛較嚴重,或轉成化膿性關節炎時,應及時請醫生治療。
(責任編輯:梅一多)